一个访问者眼中的西藏 最近出版的《中国西藏》杂志连续两期全文发表了印度《前线》杂志总编辑拉穆于2000年7月访问西藏后撰写的长篇文章,详细介绍了他所看到的真实西藏。
拉穆在文章中说,对一名印度人来说,他对达赖喇嘛的分裂主义、复仇主义和向后看的计划不抱任何同情。仔细忖度,达赖求助于外国势力的政治计划是三者合一的: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通过民族纯化实现“大西藏”;恢复过时的神权统治,加入一些温和的、摆样子的“民主”内容的古代王朝。这些计划中的每一个都让人感到不切实际。 “新建或翻新的学校,义务教育;琳琅满目的消费品和鳞次栉比的商店;现代风格的浅兰色办公楼,崭新的居民楼;现代的和藏族传统的医院和康复中心;每年近10%的持续经济增长率;富有价值的藏文档案,中央政府资助的记录、整理、编辑和出版系统,佛教典籍类藏文经典的庞大项目;在严格保护下对文化遗产的广泛修复和翻新……”这一切都是拉穆在西藏的亲眼所见。
拉穆在西藏看到虔诚教徒的同时认为,他们也和其他任何地方的人民一样热心于解决食、衣、住、行、教育、健康和工作问题,热心于尽快提高生活水平。 文章说,民主改革40年来,西藏人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社会取得长足进步,人权状况得到充分改善;贫困人口下降;打下了快速增长的基础产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现代基础;以道路、公路、能源和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蓬勃发展;大多数人享受免费医疗;西藏计划发展委员会正在为中国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制定详细的计划。 拉穆在西藏期间访问了昌珠寺、雍布拉康、桑耶寺、大昭寺等多处佛教圣地和历史遗迹。他在文章中说,在西藏,宗教的力量无所不在。每到一处,你都能看见祈祷的经幡在飘动,经轮在转动,朝圣者在排队、匍匐、转经;酥油灯被点燃或擦拭;表现佛的各种形式和精神状态的唐卡、遗迹和塑像以及西藏佛教神殿里的参差不齐的神像;不同的僧人和尼姑;成群结队的虔诚的老年男女。
文章说,所有的一切表明,西藏并不存在对宗教的限制和迫害。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信仰是公民的私人事务。 除了制定关于文物保护的严格法律法规外,中央政府投入了数亿多元用于修复西藏的寺庙。1989年到1994年间,政府筹集5000多万元和大量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修缮布达拉宫。1994年12月,布达拉宫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西藏大量文化和历史宝藏,包括10多座寺院,被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拉穆在文章中说,在西藏,正如在世界大多数地方一样,对你或多或少先入为主的东西可以用眼见为实加以核实。中国政府不能容忍任何分裂主义的图谋,这不是秘密,其他国家,包括邻居印度和遥远的美国政府及其执政党也是如此。如果达赖不是极端主义者,不是分裂分子,不是复仇主义者,只是一位真正的“中观道路”执行者,毫无疑问,他会在西藏民族区域自治的框架内工作。 稿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