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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4月09日16:23

一名老教师的呼吁

 

   我是安徽省马鞍山市十七冶一小的一名老教师,在教育战线上兢兢业业工作了36年。作为小学语文高级教师,我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在工作上踏踏实实一直在一线担任班主任工作,从1990年——2000年(这次考核期为1990年——2000年)我先后七次被评为公司级优秀教师,在担任年级组长时曾多次获得先进集体,出勤率为100%!日前由于市政府打算将十七冶的几所学校收归市教委管理,但有一个人员编制问题, 因此十七冶建设公司和学校决定进行定编、考评上岗 。如果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精神和《教师法》的要求依法治教、择优上岗来执行,我是支持的。

    今年1月4日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上指出“教师应持证上岗”。根据教育部的精神和《教师法》的要求: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但实际上,学校在具体操作时不能客观公正的对每一位教师进行考核,让我一个为教育事业奉献了一辈子的老教师下岗,而让那些不符合条件(没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及业务能力、才来几个月)却有关系的人上岗。

    对于学校的这次考核我校的广大教师认为极不公正,联名向学校领导提出强烈不满:为什么不能向十七冶二小那样让两位老教师上岗?为何要“一个公司搞两种制度?”学校对群众的呼声拒不理睬,自说自话。

    当前江泽民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讲话正在全国范围内深得人心、广泛开展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弘扬正气乃是历史潮流。而十七冶建设公司和学校的个别领导却逆潮流而行,有法不依,有令不行,违背中央的政策和《教师法》,对这种腐败现象,我感到忿忿不平,难道我们的党和政府真的就坐视不管,任由这种不正之风猖獗一时吗?在愤慨苦恼之余,我坚信党和政府不会忘记我们这些为新中国教育事业奉献了青春、甚至一辈子的老教师的,会为我们这些即将下岗的老教师主持公道!

     十七冶一小教师:李翠英

      2001年4月4日 

作者:李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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