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学生来信:如此“捐款”何以堪? 我们是福建省诏安一中的学生。连日来,学校巧立名目,以“捐资助教”为由,要求在校3000左右名学生必须捐款最低不得低于80元。学校还弄一张“助学捐资芳名表”,逼每个交钱学生签上自己的姓名,以掩人耳目。许多同学因拿不出钱而被停止星期六的课程,说什么你们有选择休息的权利,既然不交钱就回家自习(但星期六上的课都是新课,我们能不上吗?再说学校也不能让我们回家,我们的学费可是分文不少,学校的这种做法究竟是要我们自愿捐款还是要乱收费?)。学校的这种要求学生捐资的行为,其实质是逼学生没有理由的交钱的行为 ,纯属乱收费。全校同学愤怒到极点,对学校这种违反国家三申五令的乱收费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我们曾就此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毫无结果。但我们不会放弃,我们要向各级领导部门反映乱收费请。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舆论,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真诚希望能引起重视,帮帮我们学生,对诏安一中的这种乱收费行为进行曝光、制止,要求诏安一中向学生所收的钱款如数退还给学生,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确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诏安一中学生 kopy889@sina.com
编后语:
当我们看到福建省诏安一中的学生给编辑部的来信,心头十分沉重。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近几年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多次组织专项检查。但是,福建省诏安一中的学生所反映的问题说明,当前在一些地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国家三部委要求各地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要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种必要投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