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小议(安县一学生家长) 谁念歪了这门“经”
当今农村中小学收费的问题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现状;2000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教育部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文件精神,已经明确的公布了教育部的要求和规定;但是新的学期已开学多日,情况如何呢?问题不少!以四川绵阳安县的中小学为例,虽然从表面上看,今年只收了杂费(小学和初中)、学费(高中),住校费,借读费三样,而且是按全省、市统一规定执行的;但问题在什么地方呢?一是在收取学生的课本费上,省市县都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规定,全由各校自定收费标准,各行其事,这当中就有教育部明文规定不准的“为学生统一订购报纸杂志等业务”,安县教委在为全县中小学生统一订阅了多年的“今日中学生”、“小学生周刊”、“教育导报校园版”等报刊杂志,至今仍然继续收取了每生每学期十元的“课本费”;还有新华书店和当地教委在审查订书目录时就“天知地知”,各有所得了;还有就是早已取消的如“毕业证工本费”、“学籍档案工本费”、“竞赛活动参赛费”也在收取,不能强行统一办理的“校服费”、“代办平安险和住院险”等也还在照收不误。国家教育部的政策好!但是为什么到了下面就变了样呢?首先四川省教育厅就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文件,在收费的关键地方不明确、没有像国家教育部的态度那样明朗;省上放一寸、市上就一尺、到县校呢?省市县为什么不去严格执行、要“外紧内松”呢?不言而喻就是那些与“公”的和与私的“经济利益”在起作用。 安县一学生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