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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抢劫不成与民警对峙 凶徒引爆腰间“炸弹”

2002年2月24日11:36

    

    昨(23)日,记者从省刑侦局得知,彭山县“1·28”持枪抢劫、爆炸案成功告破。手持自制火枪抢劫,作案未遂而拉响腰间爆炸物炸伤一名群众的凶徒郑永忠因爆炸重伤而亡。

    警匪对峙蒙面歹徒自爆身亡2002年1月28日22时42分,彭山县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有一蒙面歹徒在该县一茶楼持枪抢劫。接警后,彭山县公安局迅速调集刑警、巡警、经 侦、治安、派出所、武警等警种赶赴现场,封锁茶楼,疏散围观群众。

    凶性大发的歹徒与民警对峙,并用茶杯等物砸伤3名群众。

    23时04分,凶徒引爆了捆在腰部的爆炸物,当场将自己和一名群众炸成重伤。

    迅速出击省厅专家现场勘查省公安厅刑侦局的技术专家经过连续艰苦细致工作,在现场收集到红色双线胶铜丝线连接自制的锡铁片、三节五号双狮牌高能电池、小灯泡、封口胶等物件。从现场残留灰尘中化验出的黑火药,与现场提取的自制火药枪枪管内未击发的炸药相同。

    通过进一步对现场证据的比对,并经犯罪嫌疑人亲属辨认,警方确认此案犯罪嫌疑人郑永忠的身份并属其一人所为。 

作者:程航

稿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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