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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2月19日09:10

深圳“二奶”年龄越来越小

 

    一个15岁坐台当二奶卖淫吸毒,16岁便因抢劫被判刑3年的少女,在庭审时提出想回学校念书。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同意她在当地村民组织和监护人的帮教下完成学业。并由中院少年庭庭长安慧君等三人千里迢迢护送她回到湖北老家。

    小兰是个聪明靓丽的少女,由于家境较差,她11岁便辍学了。先后当过保姆、服务员,由于身材高大,没人对她的年龄产生过怀疑。14岁时,小兰来到深圳一家商场卖服装。15岁那年,小兰结识了一位年龄足以做他爷爷的香港老板,并心甘情愿地以每月一万港币的价钱被他包了。但整日闷在家里,小兰觉得有些空虚。

     慢慢的,在身边“瘾君子”的引诱下,小兰吸上了毒。香港老板发现后,甩出几万港币,无情地抛弃了她。

    为了弄到毒品钱,小兰沦落为坐台小姐。在此期间,她结识了香港人彭××。

    小兰在宝安区西乡镇共乐上塘村租了房子。同在那里租房子的易刚欠她800元钱,一直赖着不还。因吸毒而手头紧巴巴的小兰再次上门催讨欠款时,易刚说:“你不是认识彭××吗,到他那里搞点钱。”今年4月16日中午1时许,小兰和易刚、陈志云(均在逃)经过一番密谋,由小兰打电话给彭××,以介绍女朋友为诱饵,要彭××从香港过来。第二天上午12时许,彭××应约来到小兰的住处。三人劫取了人民币500元、港币7500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后逃离作案现场。

    今年11月7日,宝安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宝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小兰的请求,起草了缓刑帮教协议书,并决定将小兰护送回湖北老家。

稿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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