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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结束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国内首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获得通过,这标志着我省的厂务公开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白录堂介绍说,我省是全国推行厂务公开的发源地之一,三年多来,我省国有、集体控股和公有资产控股企业已全部实行了厂务公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也推行了厂务公开。这个条例的出台将使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必将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据了解,这部条例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执法主体及工会的职责,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在公开内容上,该条例规定,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必须公开企业的经营方针、改制方案、工程招标等十项内容。对非公有制企业,则界定在《劳动法》规定的职工权益的范围。 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对不实行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搞虚假公开、公开事项不提交职代会、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等行为,将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企业公开的事项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也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作者: 记者吕雪松
稿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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