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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资源、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方面的导向作用,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加大治乱减负力度。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7万件,经济制裁金额1.64亿元,其中退还用户1.09亿元。
今年上半年,我省物价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扭转了价格指数持续三年下降的局面,通货紧缩的趋势得到初步抑制。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平均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1%,比去年平均水平上涨1.5%,价格指数回升有利于拉动和带动经济增长和消费增长的信心。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物价部门今年放开了农用塑料薄膜、IP电话资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等48项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城市民用液化气、城市取暖、城市供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等29项区域性垄断或对人民生活影响较大的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价格,省继续授权各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对药品价格除列入国家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其它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围绕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了价格杠杆调节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用电“两改一同价”改革,在全省150个县级供电企业中,目前已对140多个按新体制运行的县重新核定了农村电价标准,每千瓦时电平均下降0.04元,年可减轻农民负担8亿多元。对电信资费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年降价额10亿元;公布制定了118种化学药品的零售价格,平均降幅23%,年降价额1.65亿元。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管理,对中标的政府定价药品产生的差价,在低于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按70%让利给患者、30%留给医院的原则核定临时零售价格。目前已对8家医疗机构的838种(次)的招标采购药品核定了临时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12—15%,年降价额1500万元。重新核定了中小学课本价格,全省平均每印张下调4分5厘,年可减轻学生负担7200万元。大幅度下调了工业盐价格,年减轻用盐企业负担590万元。
治乱减负是创造良好经济环境的重要措施,今年上半年,全省大力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了2项收费项目,降低了6项收费标准,年可减轻开发建设单位负担4000万元;对全省100多条收费公路和13个已实施收费的城市路桥成本及运营成本进行了调查,撤消了已偿还完贷款的6个收费站,拆除了3个辅站收费站,对站间距不足的3个收费站进行了拆迁。目前,我省收费站的设置已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另外,省物价局还对已批准的20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各医院上报的1300多个收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审核,实行了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
稿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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