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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石家庄三鹿集团等九家企业首批获准使用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同时我省第一批带有“C”标志的部分商品已经正式投放市场。
据了解,对定量包装商品实行“C”标志管理,是国家质检总局依据《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对定量包装商品实行的一种新型管理方式。“C”代表CHINA(中国)的第一个字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评价规范》的企业,可以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表明净含量合格的“C”标志。
据省技术监督局的李瑞昌副局长介绍,“C”标志的主要作用,一是表明该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是企业的一种荣誉象征;二是表明该商品的净含量符合要求,是消费者的一种放心标志,能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使用和推广“C”标志,将会为我省从源头上解决定量包装商品短秤少量问题,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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