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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26日召开的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省建设厅发出《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省建设厅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确保安全投入,加强现场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企业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以经营困难等为借口减少安全投入。
加强和规范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结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该降级的降级,该撤职的撤职,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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