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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省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省会河北会堂胜利闭幕。截止到大会闭幕,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406件,其中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5件,内容包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节约用水,加强环保、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和法律监督等。
按照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理,认为有4件议案符合立案条件,它们是:石家庄市代表团林友贤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河北省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条例》三项议案,秦皇岛市代表团张凤林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议案。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25条的规定,上述4件法规案交由省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再经法定程序决定是否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常委会议议程。其余41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这些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一并由省人大常委会交省“一府两院”及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
来源: 河北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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