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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自1998年在全省正式运行以来,以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的110社会联动工作已经深入开展,省公安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统一全省社会服务联动专用车辆喷涂标志。全省的联动专用车辆统一喷涂标志的登记、审批、发放“110社会联动专用车辆使用证”的工作由省公安厅指挥中心负责。
统一喷涂标志的样式为在汽车车体两侧范围的中间部分,横向喷涂“××110社会联动”字样,“××”指本部门简称,如“盐政”、“环保”等。字体颜色与车体底色形成明显反差,字型为长黑体,字体大小随车型大小相应变化,以横向占满车身60%—80%的长度为宜。如果本系统联动专用车辆已经有统一的标志,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如“120”救护车等,则可不再喷涂110社会联动标志。另外,除公安、安全、监狱、劳教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警用车辆外,其他部门的车辆一律不能喷涂蓝白相间的底色,已经喷涂的要在2003年6月底前彻底更改,否则不予发放“110社会联动专用车辆使用证”,发现继续非法使用的,公安机关将予以扣留。
喷涂110社会联动标志的车辆,严格限于各联动部门用于接受110指令、紧急出警的车辆,不得使用专用车辆干职责之外的事情,“110社会联动专用车辆使用证”要随车备查。
据悉,“110社会联动专用车辆使用证”每年换发一次,换发时间为每年1月份。全省第一批联动车辆要在2003年9月底前喷涂完毕。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记者张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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