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九十七号 《安徽省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条例》已经2000年7月29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8月15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O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