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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1998年到2001年,我省进行技术开发项目共有4201项,但在省内开发应用的仅为1350项;技术转让项目689项,而在省内企业转化的是143项;涉及合同转让金额是20888.80万元,而在省内仅3630.40万元。在过去的四年中,安徽企业对安徽科技成果平均转化应用率才两成多。
“虽然技术流向外地和从外地引进技术都是一个地区开放的表现,但应该有个‘度’,很显然现在我省已经在技术成果流向方面‘过度’了。”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主任熊延松说。
据介绍,我省技术成果流向外地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外地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派专人常在我省一些科研单位的实验室“转”,看到一些项目有市场开发的苗头就预定、预付甚至资助实验费,这在业界叫“买青苗”;有些已经成熟的高新成果,省内企业怕担风险,结果被外地企业买走;有些小试成果,省内企业怕担中试市场风险而流到外地;有不少项目本地企业出价低但外地企业出价高,因此“远嫁他乡”;还有就是省内缺少大量的技术成果中介机构或者目前中介机构的实力等原因,使很多项目无法“包装”出售。
然而就在安徽众多科技成果纷纷被外地“郎君”相中的同时,本地的许多英俊“小伙”却在“寻寻觅觅”。前不久,淮北成立了一家名叫“新兴实业公司”的民营企业,该公司拥有大量资金,却为寻找不到项目而烦恼,后来还是合肥民营科技交流协会帮忙后,决定和正需融资的安徽国宝集团“相亲”,目前双方已“结婚”。
“虽然这些成果外流是企业行为,但是对目前安徽经济主要以中小企业、传统产业为主体的现状,我省现阶段必须要制定对策。”安徽省科技厅高新产业处副处长曾永春说,“要强化政府的引导、扶持、服务功能。”
据了解,省科技厅已将今年定为“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年”,有关部门也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几个对策:
首先必须要抓好本省企业技术难题的解决,要引导科技人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其成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其次要抓好科技成果的为我应用,各地政府应建立合作基金。像马鞍山市每年有100万元资金放在合肥工业大学,鼓励资助该市企业与合工大合作。最后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的环境,如政府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等,特别要加强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扶持一批适应市场需要,行为规范,诚信度高的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稿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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