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批新世纪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升我省高校整体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高校设立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岗位。
特聘教授岗位原则上在省属普通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级重点学科中择优设置。讲席教授岗位原则上在省属普通高校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中择优设置。每一获准设置特聘教授或讲席教授岗位的学科可设特聘教授或讲席教授1至2个。“十五”期间,在省属普通高校设立省级特聘教授岗位10个,设立省级讲席教授岗位50个,从中争取产生2至3个国家级特聘教授岗位。
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的条件是,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另外,在学术和职责方面也有要求。
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聘期为5年,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津贴。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和5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在聘期内学校应为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作者:许宪章
稿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