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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婚姻登记不得“搭车收费”

2002年1月31日09:44

    

  新华网安徽频道1月31日电  我省为强化社会事务管理,今年将进一步对部分县(市)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的问题开刀,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安徽省现在已有大约一半的县市实行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在每年约40万对登记结婚的适龄人口中,婚姻登记合格率已达到98%。但在有些地方,借婚姻登记之机大肆“搭车收费”的现象颇为严重,部分县(市)除婚姻登记机关按国家规定收取9元/对的结婚证工本费外,计生部门要强行收取计划生育合同押金、一孩分娩押金等总计几百元,卫生部门要收取多者达180元的婚前医学检查费,农村村级部门还会借机收取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的费用和各种提留款等。这些“搭车收费”行为,使群众负担加重,也影响了政府形象。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婚姻登记部门今年要加大力度查处婚姻登记中的“搭车收费”行为,对违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左会斌 赵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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