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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月27日电(储叶来 梁发年)在近日举行的安徽省马鞍山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出现了一场带有“火药味”的质询会。参加人代会的钟爱琴等12名代表,联名质询市规划局对违反规则的施工行为查处不力,造成违法建筑对湖东路第四小学的师生安全产生威胁。
据市人大代表钟爱琴等介绍,1999年12月1日,马鞍山市顺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市规划局规划定位,将建设中的一幢住宅楼擅自向南扩大1.3米,向东扩大2米,使此楼紧靠湖东路第四小学围墙,并在楼的2层以上违规开窗,使学校围墙缺乏支撑,面临倒塌的危险,对在校师生的安全构成威胁。2000年3月,校方发现此违法建设后,多次向主管部门市规划局反映,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消除这一安全隐患。
随后,市人大花山区代表团的代表也专题督查此违法之举,市委主要领导和人大领导也曾过问此事。但直至2001年底,市规划局对违法施工依旧没有彻底解决,住宅楼业已出售给客户,学校师生的安全隐患至今未除。
此次质询案的提案人、湖东路四小党支部书记钟爱琴在质询会上首先向与会人员陈述了质询内容、理由和要求后,连珠炮似地向在场的市规划局局长王怡芳发问:“请问,在我们未向市规划局报告之前,你们对违规施工发现了没有?如果发现了违规施工,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
面对人大代表的质询,王怡芳的态度谦逊,同时将存在的问题解释为“人手少”、“责任心不够强”、“对学生安全的问题重视不够”等等。他说,规划局并未对此“熟视无睹”、“不关心”,“事后也采取了补救措施”。王怡芳的答复引起了代表们的不满。有代表问道:“像顺华公司擅自向南移位1.3米、向东移位2米这么严重的事情你们都管不了,你们还能管什么?”
胡爱群代表问道:“为什么开发商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违规,老百姓的利益却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受损?为什么没有人来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什么规划局总是先考虑开发商的利益,而忽视了群众利益?在开发商刚开始放线的时候、刚开始动第一块砖的时候,为什么不来制止?”
人大代表们要求市规划局必须督促顺华公司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同时排出实施时间计划表。参加质询会的市规划局主管部门市建委答复人大代表说,他们将以积极的态度督查、协调好顺华开发公司的违法建设质询案。马鞍山市分管副市长戴自明在现场表态,各责任部门要坚决按人大代表意见办理,越快越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孔贵表示,市人大将继续跟踪督查此事,欢迎新闻媒体密切关注,确保整治工作一步到位,不留后患。
12名人大代表对此次质询的结果表示基本满意。据悉,马鞍山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刚刚闭幕,市规划局便牵头与有关单位在湖东路四小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协商。(完)
代表质询 “拦路虎”被赶走
新华网贵阳1月27日电(记者 刘义 黄勇)一个设立8年并已收回投资的收费站受到人大代表质询后,贵州省政府决定予以撤销。这是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后历次代表大会上的首例质询案。
在1月18号开幕的贵州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贵阳市代表团夏文翔等50位代表联名提出“花溪收费站应该依法撤除的质询案”。
贵阳至花溪公路是贵阳城区通往著名风景区花溪的主要公路,也是贵阳市南出口公路,1989年由贵州省交通厅筹资改建,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花溪收费站。代表们认为,按照规定,贷款修建的公路贷款还清后,要立即停止收费。花溪收费站收取的费用已超过了修路费用,应予取消。
市民认为,花溪收费站的设立,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不便,妨碍了花溪区的经济发展,破坏了贵阳市投资环境,影响贵阳形象。专家认为,在一个城市城区之间设立收费站,与国务院规定相悖。
2001年11月,贵阳市组织当地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撤除花溪收费站”进行实地视察,全面了解了花溪区对收费站的情况反映和花溪收费站的收费情况。代表们认为,公路法颁布实施后,这个收费站是非法的。
面对质询,贵州省交通厅作出的答复却让人大代表失望。交通厅认为,花溪收费站通行费收入是贵州交通建设资本金来源之一。如要撤除,途径有两条,一是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约两亿元),有偿转让给贵阳市政府。二是鉴于道路已经质押给银行,如将道路移交给贵阳市政府,则应将在银行的贷款一并移交。否则,“花溪收费站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宜撤除”。
一条投资3100多万元、已收取了6300多万元通行费的公路,不仅要有偿转让,还要附带债务。此言一出,引起代表们的极度不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聚梅说:“作为省人大代表,我个人对交通厅的这份答复极不满意,他们对待人大代表的态度是非常不严肃的。”朱世鹏代表认为,交通厅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根源在维护部门利益。
贵州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质询案交由省政府向贵阳市代表团作出答复,答复情况由贵阳市代表团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省政府对代表意见十分重视,研究决定,撤销花溪收费站,并委托副省长刘长贵到贵阳市代表团答复质询。
刘长贵在答复中说,省政府认为,根据现行的公路法的有关规定,继续保留花溪收费站已不适宜,决定撤销花溪收费站。他向代表们保证,撤销工作会在3月份以前完成。对花溪收费站设站至今所收费用及开支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将向人大代表报告。“一定会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完)
新闻背景:人大代表的质询与答复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完)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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