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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合肥市政府组成部门14名拟任命负责人准时来到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试题是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的题库中随机抽取的,开考前当场拆封。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地方组织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代表法》等多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有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论述,试卷的最后一道论述题则要求这些拟任命的政府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谈谈如何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据悉,合肥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通过了关于人事任免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凡是由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都要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使他们学法、懂法、用法,更好地依法行政,对党和人民负责。
“参加这种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既是对我们掌握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的检测,又是对我们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有力促进。这一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首先就要依法行政”。一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从考场出来后深有感触地说。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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