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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近日就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进行再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从严治警力度。
据了解,自2月1日“五条禁令”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抽调3300多人次、组成近600个工作组和督察组,对基层单位普遍检查了一遍。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合肥、滁州共发生三起违反“五条禁令”事件(本报已作报道)。
省公安厅要求,对各级公安机关科、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违反“五条禁令”者,要从严查处,尚不够辞退或开除处分的,一律撤销职务,按照“五条禁令”应该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的,坚决予以辞退或开除;对一个单位连续发生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要从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阳奉阴违、违反“五条禁令”的,要从严查处;对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后有案不报、包庇袒护、查处不到位的,要从严查处,并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要采取向民警家属普遍发公开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聘请监督员等方式,加大对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争取民警家属和社会对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作者:刘亚群
稿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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