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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向全省发出“十四个严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目前,安徽省省级人大、政府、政协和9个市、100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在即。这“十四个严禁”是: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严禁未经民主推荐和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新进班子人选考察对象;严禁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严禁临时动议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换届人事方案及干部任免;严禁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严禁妨碍、侵犯党员、代表或公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严禁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严禁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稿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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