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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艰苦创业、勤俭办事,坚决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其中,2002年,省、市两级财政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要比上年节约20%;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要比上年节约10%。
通知要求,要大力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减轻财政支出压力;要从严控制各类检查评比,确需进行的全省性检查、评比活动,必须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要大力精简会议和压缩文件,各种会议不得发放纪念品,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不准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会议费。
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除上级批准举办的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外,其他庆典活动,必须报省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庆典活动,不准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不准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各种费用;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和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
省政府重申,凡欠发财政供给人员工资的县,在全部补发工资目标实现前,财政不得安排资金修建楼堂馆所,不得购买小汽车,不得安排人员出国。
稿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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