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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检察机关严格管理举报线索,依法保护举报人,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及时反馈信息,为群众开辟了一条举报的“绿色通道”。
据了解,2001年8月,阜阳市检察院开始推行了实名举报反馈承诺制度,规定凡是带身份证举报的,举报中心将把举报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在专门登记本上,并且由专人保管;办案单位除非征得举报人同意,不得直接接触举报人,确需向举报人了解情况的,由举报中心代为调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失、泄密和打击报复的可能。
为方便群众举报职务犯罪,这个市的太和县检察院主动与当地邮政协商决定,实行了举报信件邮资总付。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信件,在太和县境内任何一个邮政部门投递,只要寄给太和县检察院检察长或举报中心即可,无需粘帖邮票,邮资由检察院统一结算。
稿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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