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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安徽频道1月30日电 淮北市党政机构改革已正式启动,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淮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正在积极稳妥地实施。
据了解,这次淮北市党政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总体比例为30%,精简人员591名。其中,市委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行政编制精简27%;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精简33%;人大、政协、纪委机关行政编制精简16%。法院、检察系统和公安、司法机关专项编制精简10%。基层物价所专项编制精简20%。
机构设置方面,重点撤销专业经济部门,加强综合经济部门,健全执法监督部门,调整社会管理部门,合并业务相同或相近、职能单一的部门。市委总体设置9个工作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总体设置33个工作部门,1个部门管理机构和2个议事协调常设办事机构,机构数比原来减少11个,精简23.4%。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设置与调整,以及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的基本原则是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人员分流工作要于200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人员分流的主要途径和政策:一是职能调整的部门,原则上人随事走。二是选派部分4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进行学历教育。三是提前离岗或提前退休。截至2001年12月31日,县级干部满57周岁,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实行提前离岗;工龄满30年的,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龄满20年的,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提前退休。对符合条件提前退休的,还可一次性调整职务工资。四是选派部分人员充实到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社团组织或到乡镇、街道、居委会、社区服务组织及村民委员会任职。五是鼓励机关人员辞去公职自谋职业。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给予宽松环境,3年内可在单位拿基本工资,或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退职金;另按本人实际工龄计算,每一年工龄,加发本人1个月基本工资的退职金。(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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