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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确定了今年城市低保的六项工作重点。
继续采取切实措施,实施城市低保对象的全员覆盖。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今后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在其申请低保时一律按“实际收入”计算其家庭收入,切实保障好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
继续增加财政投入,管好用好低保资金。为保证做到应保尽保,2003年中央低保补助资金比去年有大幅度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投入,不能因为中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而地方减少投入。各地要及时将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划入专户,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
加强低保工作力度,科学制定低保标准。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低保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确保低保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障。同时,遵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有利于鼓励再就业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低保标准。
规范低保动态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今年要在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增加投入、沟通协商、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以钱定人”、“以钱定标准”的现象。以社区为依托,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使社区组织成为打牢低保工作的平台。制定和落实与城市低保相配套的救助政策,把城市低保和社会互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廉价住房等配套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建立以低保为主体的完善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的水平和效果。
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管理水平。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劳动、经贸、统计、工会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完善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和定期抽查制度以及建立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要把城市低保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低保工作进一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推进社区发展。
作者:李大春
稿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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