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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收到的第一项议案为六安代表团吴昌期等1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要求制订《安徽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吴昌期等代表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工关系、打击假冒伪劣、反对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都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企业和企业家面临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和集中,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的主导地位和合法权益常受到挑战和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他们特有的矛盾集中、风险突出,易受伤害的特点,决定了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制订《安徽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的涉及范围更宽,保护群体更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也符合我国加入世贸后对各类企业实行同等国民待遇的原则。
(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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