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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法棠同志生于1940年12月,山东郯城人,1961年3月入党,1964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曲阜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毕业。1960—1964年在山东曲阜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64—1967年任山东省委监察委员会干部。1967—1974年任山东省革委会组织组监察组干事,下放惠民县劳动,在省革委会办公室工作,任省革委会组织组干事。1974—1979年任山东省委组织部二处副处长。1979—1982年任山东省泰安县委副书记。1982—1984年任泰安市(县级)委副书记。1984—1985年任泰安市(县级)委书记。1985—1986年任泰安市(地级)委副书记、市长。1986—1989年任泰安市委书记。1989—1993年任山东省副省长。1993—1994年任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1994—1999年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1999—2000年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00年2月起任省委副书记、省长。
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11月当选为十六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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