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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3月31日电 黑龙江省今年将从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中考试录用1500名公务员。今天,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授权东北网就有关事宜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2003年黑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省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事厅将在近期为省直党政机关33个部门、哈尔滨市等10个市(地)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计划录用1500人,其中:从200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计划录用1300人,从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中计划录用2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省外院校)2003年应届毕业生;
2、2001年和200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符合招考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边境县市、少数民族自治县或基层执法岗位,经批准学历可适当放宽到中专);
6、原则上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需求相同或相近;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予以录用。
(一)笔试。笔试原则上以公共科目为主,分为A类职位和B类职位两种:A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每科独立成卷,各以百分计,满分200分。B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满分100分。笔试以《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参考资料采用国家人事部编制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统一教材(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加试专业科目,一般为一科,独立成卷,满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及复习资料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
(三)筛选原则。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A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可从报考A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对B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可从报考A类、B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由市(地)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录用审批。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及其他事宜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除个别职位外,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下列网站为本次招考指定的报名网站:
东北网:http://www.northeast.com.cn/
黑龙江人才网:http://www.rc.com.cn/
(二)报名时间及步骤
报考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定的时间及步骤在网上进行报名:
1、查询招考职位(2003年4月1日后)。从2003年4月1日开始,《生活报》、《黑龙江晨报》、《新都市报》、《新晚报》等报纸和各指定报名网站将陆续刊登《2003年黑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计划》,供报考人员查询并选择报考的职位。
2、提交报名资料(2003年4月13日-17日)。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上网将个人资料填入报名系统指定的表格。
3、报名资料更改(仅限招考部门资格审查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招考部门尚未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后浏览、更改个人资料和报考职位。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03年4月15日~19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资料的2天内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允许再次报考原报考职位,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职位。
5、查询报名序号(2003年4月21日~28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查询“报名序号”,供领取《准考证主证》、打印《准考证副证》时使用。
6、报名确认与领取《准考证主证》(2003年4月26日~28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报名确认,同时领取《准考证主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7、打印《准考证副证》(2003年5月12日~16日)。《准考证副证》由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副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由报考人员自行从指定网站下载、打印;
②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兼报其他职位。在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中,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
③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以及成绩查询等必须使用的关键字,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⑤报名最后截止时间为2003年4月17日24:00时。
2、报名确认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200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经所在院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一份);
③2001年和2002年毕业生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经原就读院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一份)、原就读院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一份);
④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⑤交1寸免冠照片1张和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主证》;
⑥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
3、其他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和身份证;
②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信)原件,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③有关招考政策解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等问题,请通过指定网站进行查询。有关招考职位的具体条件及要求等,也可直接向用人单位咨询。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事厅
2003年3月31日
作者: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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