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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鼓励研究生自主创业或到非国有单位就业

2003年4月10日09:03

    

    东北网哈尔滨4月10日电 由于黑龙江省取消了研究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相关限制,昨天,哈师大研究生林霞和北京一家民营药厂签订了就业合同。此前,她一直为脱离“国”字头就业需交的6000元培养费犯愁。

    据介绍,国家对研究生的就业范围有过明确规定,统招生的就业去向应为国家拨款的学校,全民所有制的科研、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党政机关,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等。我省对超出此范围就业的研究生,要按照委托培养的方式收取一定的培养费,去年的收费标准为6000元。

    为拓宽研究生就业渠道,从今年起,我省将不再对超出服务范围的研究生收取任何费用。鼓励、支持他们自主创业、到非国有单位就业。  

    作者:韩冰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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