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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月20日电(记者王淮志)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粮食系统部分单位因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购买小轿车,县粮食局原局长齐国文、局长于洪学等17人日前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经调查,肇源县粮食局所属肇源粮库自1999年6月至2002年10月间案发时,所设“小金库”资金达3390多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购粮专项资金。截至案发时,已有1670多万元被花掉,且多为白条子入帐,其中报销手机费用达14.5万元,招待费达100余万元。
调查人员还发现,肇源县粮食局和所属第五粮库等10个粮库,于1997年8月至2001年12月间,违反规定共购买14台小汽车,全部未入固定资产帐,而以个人名义落户。县粮食局将局机关的3台小汽车日常所耗费用,分别指定一个粮库核销,自1999至2001年间,基层粮库共为此支付费用54万多元。
大庆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决定,给予肇源县粮食局原局长齐国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给予局长于洪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肇源粮库主任班德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消主任职务处分,由副科级降为股级干部管理;其余14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14台违反规定购置的小汽车予以没收,公开拍卖处置。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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