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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4月15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春防期间要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加油站、不具备消防安全合法条件的建筑一律停产停业。
通知指出,省政府决定从3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全省城乡进入春季防火期。各地、各部门要将公众聚集场所及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监狱、劳教所等人员集中场所,粮库、木材厂等物资储存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管重点。对遮挡消防设施、阻塞疏散通道等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现象,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改正。同时,春防期间,各地要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突破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单位或场所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消防设施、疏散条件等完好、有效情况;现存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等。
整治工作要做到“四停”和“六清”。“四停”即:在各级政府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在3月20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已纳入去年专项治理范围,目前仍不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去年经过治理,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加油站,一律停产停业;1998年9月以后投入使用,不具备消防安全合法条件的建筑,经指出至今仍不改正的,一律停产停业。
“六清”即: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的,要立即清理;封堵、占用、遮挡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要立即清理;违规使用灶具、电热器、取暖炉具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器具的,要立即清理;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立即清理;室内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清除;窗户栅栏影响逃生、施救的,要立即清除。
此外,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连营”火灾的防范力度。加强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动火用电管理,加大力度巡逻检查易发生“连营”火灾的城镇居民棚户区、乡镇村屯。严禁无证运输、超量储存、违章使用农业生产机械用油等现象。
作者:刘姝媛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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