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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4月8日电 哈尔滨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意见。许多市民日前给新晚报打电话询问:每月都交袋装垃圾费,垃圾处理为啥还要收费?
记者为此采访了物价部门。据了解,目前向市民收取的袋装垃圾费,主要是从居民家收集垃圾和运输产生的费用,并不包含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非物业小区和物业费每平方米0.25元以下的小区居民,每户每月2.7元,卫生费1.2元;物业费超过0.25元的小区不单独收取袋装垃圾费。
我市市区现有人口307.39万人,居民98.89万户,日产生活垃圾3500余吨,除一座日处理能力200余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外,大部分垃圾采用简易填埋方式,既浪费土地资源,又造成环境污染,并且每年还需要由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左右资金。为了解决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我市已规划了3个无害化垃圾厂----向阳山生活垃圾处理厂、西部垃圾处理厂和松北垃圾处理厂。建成后,垃圾日处理能力分别为1200吨、1200吨和1000吨,届时,哈市日产生活垃圾将会实现当日无害化处理。有关部门提出,即将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每年将在 6000万元左右,这笔资金将全部投入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中,并对这3个垃圾,处理厂建设融资起到重要作用。
另据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即将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是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收取的。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早已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我省牡丹江和齐齐哈尔市也已经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 。
作者:谭启首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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