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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將用一年左右時間全面開展清房工作,以解決領導干部在建房、分房、購房和用公款裝修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這次清房的對象和范圍包括:各級黨、政、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中已享受房改優惠政策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以及部省屬駐寧單位和南京市駐外機構。
南京市提出,清房要解決以下十個方面問題:違反房改政策、超標准多占住房的﹔夫婦雙方分別參加房改購房、重復享受房改優惠政策的﹔為子女、親友過戶或優惠購買住房提供便利的﹔違規參加集資建房、自建住房、購買經濟適用房或安居房的﹔在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后,單位又擅自用公款購買商品房、自建住房,進行實物分配的﹔用公款為個人租用、購買、建造車庫或其他雜物房間的﹔未按市場價格收、繳超標准部分補貼房款的﹔用公款超標准為個人裝修住房的﹔單位和個人其他違反房改政策、規定的行為。
南京市委、市政府特別強調,此次清房要全面實行“陽光操作”,登記、審核、整改全部向群眾公開﹔本著“不退房子摘帽子,摘了帽子還要退房子”的精神,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按黨紀、政紀和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觸犯刑律的則移交司法機關。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沈渭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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