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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九日電(李東民吳慶才)黃勇和崔某夫婦離婚,可誰都不愿意要四歲的兒子。當法院依法判決孩子由父親撫養后,孩子的親生父親黃勇卻大鬧法庭后,拋下孩子跑了。
這是六月十八日在北京海澱法院發生的令人心寒的一幕。當天上午,海澱法院安靜的樓道里突然響起了“炸雷”,經審判人員耐心細致地教育后,孩子的父親黃勇還是在大喊大叫:“憑什么把孩子判給我,你們憑什么把孩子判給我,我養不了,你們帶著這個孩子吧,我不管了,你們給我看孩子吧!”話音未落,黃勇已轉身出門,待審判人員追出去,黃勇已不見蹤影。一個可愛的四歲小男孩就這樣被丟在了法院,他的父親也就這樣絕塵而去。
孩子可憐地看著審判人員,靜悄悄地哭著,而孩子的母親未能按時到庭。為了看護這個孩子,審判人員只好放棄了中午的休息時間和下午的上班時間,陪著這個可憐的小男孩玩。直到下午四時,孩子終于被其母崔某接走。
在一天時間中,本案審判員多次與黃勇聯系,可黃勇已經關掉了手機,切斷了一切聯系辦法。現在,孩子暫由其母代為撫養,案情還有待進一步關注。該院有關人員認為,黃勇在審判員向其宣讀判決時,在法庭上大肆吵鬧﹔在宣讀判決后,蓄意把孩子遺棄在法庭上,行為十分惡劣。
依據有關法律,如果黃勇既不上訴,又不履行法院判決的義務,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稿源:【中國新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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